扫墓引发大火毁林百亩八旬老人被处缓刑
发布时间:2014-02-06 14: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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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引发大火毁林百亩八旬老人被处缓刑
通讯员 吴春雪 李查
本报讯 苍南八旬老者缪某,因扫墓烧纸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近日被苍南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3年3月5日,年过八旬的缪某来到苍南县灵溪镇凤池社区大埔村五亩垅水库一墓地扫墓,点燃蜡烛烧纸钱时不慎引起火灾。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一直烧到了平阳县水头镇。苍南县森林案件现场(实物)鉴定小组鉴定,该火灾致过火有林地面积达7.32公顷。案发后,缪某与平阳县水头镇新溪村的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缪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2公顷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犯罪时已满75周岁,有自首情节,民事部分已作出赔偿,可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