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志: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管理管理年”活动精神
发布时间:2014-01-09 0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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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率先在全市两级法院正式设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管理管理年”活动精神,创新和加强范县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着眼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管理的新要求,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豫高法〔2011〕1号)的要求,范县法院加大建立审判管理专门机构的力度,于年初2月份临时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后经院党组多次与县委沟通,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以范编〔2011〕24号文件正式批复范县法院增加审判管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至此,范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全市两级法院中率先正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