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法院实现执行标的物网拍常态化 通讯员 余宁
自2012年7月9日在淘宝网拍卖一辆三菱轿车以来,截至2014年1月21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已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下简称“司法网拍”)81次,成交38次,拍卖标的物包括汽车、机器设备、不动产等,总成交额1.067亿元,最高溢价率达187.40%,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74.93万元。
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鄞州法院的司法网拍已完成了从“边试点边改进”到“以司法网拍为常态,以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华丽转身。
司法网拍的先行者
2012年初,鄞州法院被省高院指定为司法网拍首批试点法院之一。在省高院的指导和淘宝网的配合下,该院于同年6月21日之前完成了网上注册、开通网络拍卖专用账户、绑定支付宝、实际模拟演练等前期准备工作,并于当日15时21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了一辆三菱欧蓝德小型客车的司法网拍公告。
同年7月9日上午10点,三菱车正式开拍,经过36个小时15轮的竞价,7月10日22点,该车最终被买家“C0520”以超过市场评估价的6.7万元拍走。这次司法网拍真正实现了“零佣金”,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350元。
经过几次司法网拍之后,该院做了一系列的改进。首先,丰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扩大竞拍人的知情权。其次,设置自动延时功能,确保交易更加公平,避免竞拍人靠“秒杀”技术完成竞拍,使所有竞拍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出价意愿,使拍卖标的物实现价值最大化。再次,将第一次竞拍出价限制为起拍价,避免竞买人恶意叫价导致流拍,确保司法网拍的成交率。
司法网拍率实现100%
2012年7月开始司法网拍的时候,该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因此鄞州法院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公众比较容易接受、司法网拍成功率比较高的标的物进行拍卖,比如汽车、机器设备等。随着司法网拍社会影响力的扩大,该院开始尝试拍卖金额更高的不动产,并从“传统拍卖优先”逐渐向“以司法网拍为常态,以传统拍卖为例外”转变。
2013年10月9日,省高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司法网拍,鄞州法院成立了司法网拍领导小组,要求将执行过程中所有可以在网上拍卖的标的物全部实行司法网拍。此后,该院的网拍率一直保持在100%。
随着司法网拍的全面推进,拍卖的标的物范围也必然随之扩大。目前,鄞州法院司法网拍涉及的标的物涵盖了汽车、机器设备、经济作物、商品房、厂房、土地使用权等。根据该院“以司法网拍为常态,以传统拍卖为例外”的理念,任何标的物,只要在网络上拍卖具备可操作性,该院就会选择司法网拍。
司法网拍让工人领薪过年
2013年12月24日,鄞州法院通过淘宝网拍卖的五乡镇新诚村房产及装修、厂房设备等一揽子标的物以2860万元的价格成交,这是目前为止该院成交金额最高的一次司法网拍。
上述标的物的原所有人是被执行人宁波市三顺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因为其拖欠员工经济补偿金,公司员工凭仲裁裁决向鄞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让工人在过年前能拿到欠薪,该院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从立案到上述标的物司法网拍成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014年1月10日,115名工人在法院领到了130万余元的经济补偿金。
这起案件能在短时间内执结,司法网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司法网拍比传统拍卖的公开程度更高,使参与者更为广泛,从而使得拍卖标的物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公开带来“皆大欢喜”
鄞州法院副院长张迪忠在谈到司法网拍实施一年半以来的经验与体会时说:“司法网拍的优势无疑是非常明显的,这些优势主要是基于司法网拍全方位的公开,公开让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竞拍人和法院都得以获益。”
张迪忠指出,对于被执行人而言,司法网拍的公开性突破了传统拍卖中的地域限制,使参与者更为广泛,也使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变现。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能得到更好地实现。对于竞拍人而言,零佣金的制度设计为他们节省了大量的费用,操作上也比传统拍卖更为便捷。对于法院而言,司法网拍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网拍使整个司法拍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消除公众疑虑,增强司法公信。
张迪忠同时指出:“司法网拍的工作人员曾向我反映:有的房屋中介机构将房屋网拍的信息告知买房者,在买房者竞拍成功后,向其额外收取中介费用;有些人打电话来问能否帮他把某套公寓挂到网上去卖。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司法网拍这一概念的普及程度还不够。”
张迪忠说,接下来法院的工作思路是:继续保持司法网拍优先于传统拍卖的理念,同时扩大对司法网拍的宣传,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传达司法网拍信息,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司法网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