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叶晓舟 江一萍 本报记者 汪基建
本报讯 看到好朋友代某出手打人后,黎某、谢某借着酒劲,不问青红皂白上前“帮忙”,致使被打的人轻微伤。得知好朋友动手的原因竟是鸡毛蒜皮的一点小事后,两人追悔莫及。近日,代某、黎某、谢某因寻衅滋事导致他人轻微伤,分别被处十天以上的行政拘留。
2月7日晚上,代某、黎某、谢某等人与朋友相约到常山县城步行街某火锅店二楼一个包厢内吃饭。因为朋友相聚开心,大家喝了很多酒。晚上十点多钟,一帮人吃完饭准备回家,刚走到一楼与二楼间的楼梯拐角处时,走在最前面的代某突然停了下来,开始骂人并动起了手。黎某、谢某走在后面,当时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见朋友“有事”就冲上去助拳。
火锅店工作人员上来拦没有拦住,被打的人很快就倒在地上了。代某、黎某、谢某等人一看不对劲就逃跑了,但很快就被接警赶到的常山公安局特巡警队员抓住并带回调查。
在派出所里,黎某、谢某才知道,代某打人只是因为下楼梯时对方碰到了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