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协调是法院办公室职能发挥基础
发布时间:2014-02-21 11: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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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调意识。抓协调是法院办公室职能发挥的基础。法院办公室要以实现决策为中心,以服务全院工作为重点、努力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在对内协调工作中,要根据工作的性质和要求,摆正位置,分别担当主角、次角和配角。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要积极协调上下左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抓落实,确保领导意图实现。要主动协调与院机关各部门的关系,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工作中立足于多商量、巧安排、重说理,化解矛盾和纠纷,确保各项工作在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中得到圆满完成。在对外协调工作中,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外部的联系与沟通,让领导机关、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从而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