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科员靠虚开完税证明以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就能在一年里受贿238万元。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2月25日,新华网)
据悉,被告人刘某淦,男,1988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因受贿嫌疑,于2013年4月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逮捕。
深圳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2年,被告人刘某淦在担任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科协税员期间,利用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证明的职务便利,接受深圳市誉轩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请托,采取虚报、修改的深圳市地税局个人完税信息的方式,为无深圳购房资格人员出具虚假的个人完税证明,规避深圳限制购房制度,得以在深圳购房,影响了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刘某淦通过上述方式收受杨某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388391元。
20几岁正是青春年少的年龄,被告人刘某淦本该平遥直上,步步高升,但却因为没能管住自己的手,终因受贿罪被审,等待他的也将是牢狱之灾,这便印证了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老虎锟斤拷、锟斤拷苍蝇锟斤拷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