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OO项以上。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3月6日 京华时报)
其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已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可以看出,为行政审批“瘦身”已成为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我们不难发现,晒“权力清单”正是在积极探索政务公开透明,让明晰的权责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前行。既往,由于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有效的监督,让权力在某些时候可以寻租,不少官员也乐于寻租,从而滋生着腐败的蔓延。然而当改革进入深水区,“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以后,就能够清晰的告知官员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明确,就是清晰告知公众该如何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