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持续发酵的内蒙古公务员殴打交警事件,2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对外通报称,已责成旗纪委给予当事人李雪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责成旗农业局对李雪峰给予开除处分。(2月26日 新华网)
一周前的2月17日,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一名交警在检查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车辆时,该旗农业局机关工勤人员李雪峰作为驾驶员与执勤交警和协勤人员大打出手。后经警方调查,李雪峰为当地农业局一名工作人员,且“长期不上班”,随后当地公安局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作为干部,在伸手打人之前能否问问自己的言行是否和身份相符合呢?干部肩上担负的神圣职责,决定了其必须具备钢铁一般的意志和品德,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一个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则关系单位形象,关系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怎么连这点控制力都没有呢?
干部打人事件层出不穷,有的酒后闹事,有的办公室同事之间斗殴,有的为了停车费殴打保安。如今更是曝出殴打执法交警,试问这样的行为让遵纪守法的普通市民情何以堪,到底谁该向谁学习?这样的事件频频出现折射不仅是干部素质低下,更是相关部门在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上的过失。
此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