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印有“深二看441”的灰色囚服,脚踩拖鞋,在闪光灯和镁光灯聚焦下,备受关注的深圳龙岗南联“20亿村干部”周伟思,出现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第九审判庭。(2月27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自去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四风”活动,党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对置若罔闻者,必须从严处理,方能彰显纪律的不容践踏,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
这不,对此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20亿村干部”周伟思的庭审终于开始了。这无疑再次提醒大家,“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20亿!这是周伟思带给世人的“大震撼”。显然,作为一个普通的村干部员,无论如何他的正常积累都不可能达到这么多的个人资产总数。那么,这之中有多少是劳动所得,有多少是非法所得,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
诚然,随着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的开展,一些高官、地方社区干部乃至村官拥巨额财产被曝光、查处的案件,已有多起,这些事件曝光出现的共性值得评说,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的看到要遏制这样的事情继续出现,必须健全民主自治制度和加强监管力度。
据报道,对于指控,周伟思自辩那时的他仍只是居委会主任,并非常担任“公职”,因此自己不构成“受贿罪”,而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然而,公诉人回应称,即便周伟思就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一职晚于项目启动时间,也不能说明其不构成受贿罪。试问,街道办会不会下发任务给居委会?居委会会不会协助政府工作?拆迁当中居委会是不是配合政府来进行工作?
面对这一系列质问,周伟思的眉头皱得更深,眼镜滑到了鼻尖,双脚在被告席下抖动,轮到他说话时竟一时语塞。的确,周伟思没有自辩的理由,周伟思身为村官,虽不是公务员,但却是一个村的“一把手”。
笔者想说,“村官”官虽小,但权力很大,也是基层建设的根源所在。因此,反腐不应分“编内”和“编外”,理应同等对待。笔者认为,要想抓好我国党政干部的廉洁问题,首先就要从最基层的“村官”入手。抓好农村建设,造福广大农民,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拭目以待!(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