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2月27日新闻报道:深圳“巨富村官”,500万元的贿赂只是一般数目。一个小小的村干部竟有如此之大的受贿金额,到底是什么原因,令人深思。
不可否认,深圳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作为一个村干部有灰色收入我们都可以想得到,但面对这样胆大妄为的村干部,没什么可说的,追溯源头,用人制度都出现了问题,这种人本不该用。
不知道全国各地还有多少村干部有这样的行为,怎么遏制这种村干部贪污的现象,遏制村官腐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鄙人弱弱的提一下自己的一些见解。
首先,农村是基层工作的起点,也是重点,村干部是农村各项事业的管理者和建设者。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直接影响工作效率。改善村干部待遇,不仅是筑牢农村稳定和谐的基石的需要,也是为农村留住人才、为农村发展蓄力的要求。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村,经营性收入可以作为弥补。而经济发展相对较弱的村,则需要相关政策有所倾斜,在有项目建设的时候,适当投入相对多点的资金,或是在财政拨款上相应有所着重于这些村,帮助村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村干部相适应的办公经费等。同时,作为村干部自身,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该鼓励发展农业产业,或是下海经商,充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