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民刘先生向本报记者报料,一无牌城管执法车长时间停放在顺庆区锦亭路80号柏林春天小区附近,他质疑该车公车私用,并无牌上路。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南充市顺庆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鲜亚兰调查后介绍,该执法车驾驶员家住锦亭路附近,他们将责令驾驶员改正。(2月28日四川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各地也都根据中央统一要求出台了地方实施细则,其中都明确规定“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此外,领导干部因为公车私用被免职的报道不时会在网上曝出,但为何南充城管依然我行我素,将没上牌的执法车开回了家,
更令人气愤的是,办公室主任对于如何处理驾驶员的回答竟然是“就那么回事,会通知相关驾驶员改正,下回不要那么做了。”显然这个答案并不能让大家满意,“就那么回事”表现出的是对公车私用的不以为然,“会通知相关驾驶员改正,下回不要那么做了”更是显得苍白无力,这种处罚结果,下回不是这个驾驶员就会有其他驾驶员把车开回家。
面对市民的报料,南充城管首先要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要认识到公车私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其次是要追究相关驾驶员的责任,而不仅仅是通知改正了事,最后是要在本单位建立公车使用制度,规范公车运行,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大笨小钟)
作者:大笨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