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3岁的陈江,有过好几个不同的身份:尝遍生活艰辛的穷小子、颇为成功的年青商人、春风得意的民选镇长、仕途顺利的商务局长……现在,他只剩下了一个身份—身陷囹圄的阶下囚!如果这个身份还需要一个注脚,那就是—“海口科级干部单笔受贿最高纪录保持者”。(新华网,3月7日)
2014年初,被关押在看守所的陈江收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他因受贿110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陈江本是一个生意人,经营着一家餐饮店。2002年演丰镇镇长选举,陈江凭着多年生意上的人脉和乐善好施、出手大方挣来的人缘,陈江高票当选演丰镇镇长。从生意人到官员的角色转变,或许陈江还没有适应过来,以至犯下了大错。陈江也自言,从管理和工作理念来说,他错就错在“把官职作为生意来经营”。为官和生意本是牛马不相及的两码事,怎能将官职当生意经营呢?
做生意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谋得个人好处,而为官则是要甘于清贫廉洁,为群众服务,笔者认为,陈江则是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在官场也用上了生意人那一招,把官职当成了生意经营,最后越走越迷茫,让自身深陷泥潭,毁了一生,真是不值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