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践行群众路线侧记
(通讯员:龙艳)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永善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将活动贯穿于立、审、执各个环节。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这一普遍的社会矛盾案件,在不断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进一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近日,永善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一位年近六旬老人,老人泪流满面的控诉三个子女赡养纠纷。得知这一情况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玉立即带领法律志愿服务队干警深入到当事人家中,与当事人一家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认真做好矛盾调解工作。
据了解,当事人刘某无职无业,生育了两子一女,因在与儿子媳妇同室居住生活中,相互间性格不合,争吵不断。去年年底,身为退休教师的老伴过世后,家里缺少了经济来源,家庭矛盾不断激化,闹得沸沸扬扬。一阵争吵后,婆媳间居然大打出手,老人一怒之下告到了法院,欲将子女逐出家门,并给付其赡养费。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谢副院长一行面对面的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对其儿媳的言行予以了批评训诫,法律志愿服务队干警以自己的生活体会对老人进行了耐心的开导,希望双方都多替对方着想,换位思考,互相包容,互相照顾,和睦相处。
主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下步处理案件时才能结合民意,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