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好好的没有生病,却在幼儿园里吃了老师发的药。《华商报》报道了枫韵幼儿园给幼儿吃“病毒灵”一事,随后,公安、卫生、教育、药监等多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个别幼儿园为利益私自给小孩吃“病毒灵”的不法行为浮到了水面。(3月12日《华商报》)
据报道,该幼儿园对幼儿用“病毒灵”已经有三年之久,并且仅目前知道的已经用过的药就有一万粒。这样的幼儿园,有谁还敢上?这样的院长和老师,责任心又在哪?这些都不是重点,现在大家关心的是“病毒灵”是如何流通、怎么流通的?
“病毒灵”是一种处方药,并且国家命令禁止一些地方生产的病毒灵流通。幼儿园能轻易就大批量批发病毒灵,而且一批发就批发了一万粒,着实让人虚惊。再加之,幼儿园的保健医生病没有医师资格证,只有一个保健证书,这样还可以在一个大规模幼儿园当医生,试问这样的医生平时是怎么给孩子保健的?
种种问题的这背后无疑暴露出当前药品监管乱象和问责机制的不规范。此次幼儿园孩子被迫长期服食“病毒灵”现象,除了要追问相关责任人和保健医生的责任外,还应该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规范药品监管。对于药品的流通,严格途径;对于药品的使用,严格买卖,还教育场所的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