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这个要求出自近日陕西省印发的《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人民网6月16日)
2012年底,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在王岐山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曾提出,尽快实行官员财产申报是反腐败的突破口之一。她建议立即建立财产申报制度,一步到位很难,可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要提拔,先申报”,陕西省此举,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时,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的具体举措,也是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反腐前置的最好体现。新提任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甚至公开,是向新任领导干部敲警钟,莫要有“有权了,就有钱了”的坏想法,这样才有可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我们的领导干部经得群众的监督和考验。
反腐前置,确保干部经得起考验,新任领导干部进行财产申报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财产申报的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如发现财产申报不实,财产收入来源不明,合法的财产收入与消费水平严重不符的,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首次申报前申报对象如有违法违纪所得,均可在申报前以无记名方式上缴地方纪委廉政账户,对无故不申报财产的,不予提拔。
二是只有申报没有公开,也没有监督,其效果必然要大打折扣,纪委要做好财产申报工作的监督、核实、公开,不要让财产申报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干部出于财产申报没有人核实,确认的态度,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填写符合标准的收入,隐瞒自己的财产,让财产申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这是只进行财产申报的最大弊端,构不成震慑力量。
笔者认为,反腐前置要做到财产申报、核实、公开联动进行,才能让财产申报成为“反腐利器”,促使干部收入见得阳光,确保干部经得起考验。(柠檬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