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目前证监会36个证监局已完成了319家上市公司(仅含主板和中小板)的年报现场检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联合沪深专员办完成了10家公司的年报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结果显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回报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但是,报表粉饰、滥用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确认不规范等财务会计问题仍是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前期,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各证监局和沪深交易所分别按一定比例对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进行审核和比对,为后续现场检查找准了突破口。在此基础上,证监局以风险为导向自主开展年报现场检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各证监局相互配合做好协查工作,沪深交易所结合信息披露监管情况提请证监局核查,形成了以自主检查为主、联合检查为补充、协查为保障的“三点一线”联动检查机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通过2012年年报监管工作,体现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回报等四方面取得较大进步,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
第一,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高。年报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增强;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公司数量有所增加,有效抑制了市场对“高送转”题材的炒作;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数量不断增加,披露质量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恶意违规与往年比较进一步减少;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公司重大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和有效化解,有力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得到明显遏制,目前中小板公司已无资金占用情况,其他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也基本解决,随着网络、视频等股东大会召开和投票方式的丰富,中小股东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话语权增强。
第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运行平稳、执行有效,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全面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披露数量来看,2008年-2012年,披露内控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从1076家增加至2244家,比例从67%增加至90%;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数量从316家增加至1532家,比例从20%增加至62%。从披露内容来看,内控评价报告所包含的信息愈来愈丰富,可读性增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可供参考的信息。
第四,回报股东意识进一步增强。2010年-2012年,实施现金 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占比从50%上升至68%,现金分红比例由18%上升至24%,呈现逐年增长的势头,部分公司连续多年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机制更加合理,分红约束机制更加完善。通过科学化的决策程序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伴随着新的、复杂业务的出现,报表粉饰、滥用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确认不规范等财务会计问题仍是主流,占比为23%,同比下降4%;信息披露要求更加细致,部分公司未完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报和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占比19%,同比上升5%;“三会”运作不规范问题依旧普遍,但有了明显改善,占比18%,同比下降5%;内部控制问题仍需引起重视,占比达18%;上市公司合规性问题持续存在,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等方面的问题仍高达14%。
另外,部分保荐机构还存在“重发行保荐、轻持续督导”的倾向,在持续督导中未能勤勉尽责;持续督导核查程序流于形式,未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获取充分、恰当的核查依据。评估机构评估方法选取不科学、盈余预测依据不足,律师执业不尽责等问题仍然存在。
上述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将在总结前期年报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年报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三点一线”的协同作用,不断完善年报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创新力度,在监管模式、监管方式和方法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进一步提高年报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