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小官巨贪”制度是关键
孙鹃
2014名“村官”护照统一上缴——近日,广州市首开先河,对村官实施出国审批管理,出台此政的主因就是村官虽小,却大贪问题频传:3名村干部,10多年间,“鲸吞”1.27亿元补偿款。
权力大小不与行政级别成正比,基层干部官职不大,但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甚至可权倾一方,正可谓官小,胆大,钱多。在各类贪腐大案中,“小人物”当“主角”,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最低级别贪官群体,贪腐罪行完全不亚于任何高级别贪官。
那么,小官巨贪的根源是什么?一些小额贪腐往往被从轻处理,或视为“不正之风”,定性不同,一般不再细究,错过遏制巨贪苗头。一些小官大贪,要么是处于关键岗位,跟领导有种种利害关系,由此被“忽略”的位卑者,成为被放纵的“政绩共同体”。对“小官”甚至小办事员的监督,往往不被重视,有法不依,但积少成多,就养成巨贪。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腐败矛头正在向基层渗透,贪官正在锟斤拷低龄化锟斤拷。科级官员最接近基层,而大批的项目投资最后都落实到基层,他们是直接的经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