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不成官,官不能“裸”
细雨如幽
何谓“裸官”?这一形象说法,在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了更明确定义。该《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合理的界定、严格的约束,从源头上扎紧了管住裸官的篱笆。(人民日报,2014年1月20日)
“裸婚”、“裸居”类似词语不绝于耳,如今,“裸官”一词赫然跃入大家的眼球。据官方解释,“裸官”的问世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提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时代好干部,以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效果。
姑且不论此项条例是否能够达到预想效果,但仅仅来看政策的出台,“诚意”足矣。政府从“八项规定”到反对“四风”,从严格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到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从整顿文风会场到限制三公经费,这一切的禁令,涉及方方面面,无不显示政府转变作风、落实群众路线的坚强决心。
如今,仍有部分官员时刻准备着锟斤拷撤退锟斤拷,给自己留好了锟斤拷后路锟斤拷,一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