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为“裸官”带上“紧箍咒”
唐亦瑭
何谓“裸官”?这一形象说法,在近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了更明确定义。该《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合理的界定、严格的约束,从源头上扎紧了管住裸官的篱笆。(1月20日 来源:《 人民日报 》)
所谓“裸官”即那些配偶、子女以及财产都已转移到国外,而独自留守国内的领导干部。当前“裸官”已成为一些官员贪腐后逃避组织监管的一种“金蝉脱壳”式的有效“手段”。特别是近年查处的一些“裸官”在腐败行为尚未暴露之前,一方面在台上教育群众要对党和国家忠诚;另一方面,自己却悄然安排好了退路,随时作好外逃的准备。毫无疑问,“裸官”的外逃势必给国家的政治、经济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也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近年来,锟斤拷裸官锟斤拷外逃现象频频发生,一时间锟斤拷裸官锟斤拷成为网络媒体和民众热议的话题。为加强对锟斤拷裸官锟斤拷的管理,从中央到地方也出台了大量的制度规定,如中央出台《关于对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