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举家公款旅游,高调违纪为哪般?
2013年,林某在区招商局局长赖某安排下,以商谈投资业务为名,携带母亲和妻子前往香港观光、购物,三人往返香港的交通、住宿、用餐和购买衣物、药品及其他费用折合人民币共计4.79万元,作为区招商局相关费用冲销。(人民网1月21日)
公款旅游不是新鲜事,举家公款旅游都不是第一次,茂名化州市国土局一所长就曾经因为携带自己的岳父母、妻女、媒人一道出游被免职,而如今又闹出这样一出,让干部管理情何以堪?
挪用公款也好,贪污腐化也罢,这都是见不得光的事情,都是需要躲躲闪闪的问题,或许更多的情况下,我们看到干部都是小心翼翼的隐藏自己的行为。毕竟人怕出名猪怕壮,而我们的干部也深怕自己的行为过于明显,给他人留下蛛丝马迹就会陷自己于不义,这自然是我们的干部害怕的可能。
然而如今我们是不是看到新鲜事呢?一个用公款组织如此大的队伍外出旅游,是害怕我们的人民不知道,还是害怕监管的触角延伸不到我们的位置呢?这样的明目张胆,这样的高调和嚣张跋扈,是不是让我们都有些措手不及呢?
而或许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这里也是可行的,形成不敢、不能、不愿的贪腐环境,将权力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