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们是哈市南岗区红旗乡红旗村村民,现实名举报我村第十届换届选举候选人付克成严重贿选行为,严重干扰破坏操纵村委会选举,并通过贿选,霸选成功当选我村主任的严重违法行为。请求领导执法查处,严重处理,确认其选举结果无效,以保证我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倡导的依法治国政策得以正确实施。 一,通过贿选霸选当选的事实。 付克成为当选村主任,于2014年12月26—27日给红旗村全村百姓发放联众牌豆油,共有4台车发放。共同参与人员有韩行志,梅小六,李少晨,齐军每人驾驶一台货车每条街一个车,按每个户口本发放两桶豆油。其在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1月10日期间在红旗村刘记饭庄大摆酒席宴请全村百姓。在2014年12月29日预选时,付克成让其朋友开车将另一个候选人温鑫的车堵在其家门口,堵起来是不让温鑫去参加选举,还扬言谁动车就把谁车砸了。当天有三个候选人参加预选付克成是588票,温鑫525票,关殿印313票,当天票数都差不多少。但是在2015年1月6—9日付克成和自家舅舅马中树还有南秀燕,孟庆中,关永合,付克忠。 盛武学,王红军,聂运军等多人向村民买票,以每张票500元价格购买大量选票,导致2015年1月10日第二轮选举时票数超过另一个候选人600余票,当选我村主任。
二,付克成当选的操纵团伙为黑势力团伙。付克成当选的操纵选举团伙主要成员是以关凤超(现旭光村书记兼主任)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刘增辉是团伙的二号人物,因2008年3月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十个月,2012年3月11日因贩卖黑彩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8个月,2013年1月19日因吸毒被拘留15日,因上述罪行没有参选权,所以只能指使手下“小弟付克成”参选,在2015年1月10日选举当天付克成用租来的大客车,还有两个福特大客车开进选举会场院里不让其他车进去。把他花钱买票的人都叫到大客车里坐着,看送钱买票的选民有没有没来的,发现有没来的就打电话通知快点来或者是开车去接,其团伙主要成员有,关凤超,刘增辉,付克成,金中伟,穆永生,陈德辉,小亮,大秒,李长波,关凤超和刘增辉在2014年12月29日预选和2015年1月10日一直在选举投票现场指挥。
三,我们的请求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的利益出发,推荐奉公执法,品德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后选人”而付克成是多次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完全违背上 述规定,怎么能作为候选人当选。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伪选举票数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之规定,付克成等人的行为完全是霸选,贿选并以暴力,威胁为手段使团伙成员付克成当选我村村主任,这样的人和团伙怎能当任我村主任,当选后怎么能为我村谋福利,而且花了数十万的钱当选,其目的是什么?因此,作为村民,我们坚决请求领导严厉彻查此事,还我村选举的公正。付克成等人部分犯罪事实,为网上新闻报道。
哈尔滨市一村委会主任纠集本村闲散人员,经常持砍刀、镐把、铁棍等威胁、恐吓、殴打村民,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近日,哈尔滨警方将此犯罪团伙打掉,抓获团伙主要成员4人,破获涉恶案件5起。
2007年4月,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红旗旭光村已形成了以村委会主任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危害村民的人身安全。警方立即开展调查摸排工作。
经过秘密调查,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6月15日中午11时许,警方先后将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关凤超(红旗旭光村村委会主任)、刘增辉、付克成、赵革等全部抓获。犯罪嫌疑人供认,自2006年以来,在关凤超的纠集下,持砍刀、镐把、铁棍等工具先后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
2006年3月21日,该团伙的骨干成员刘增辉等3人在南岗区红旗乡五一村与李某、冷某等人赌博时,因输钱持棍棒威胁恐吓二人,并抢劫二人4000余元。
2006年11月21日,关凤超带人开着铲车找到在本村买地的祝某,以祝在村里买地不告诉他为由,将院墙推倒,并将祝打成轻伤。
2007年4月7日10时30分许,在黑龙江浩华门窗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关凤超、刘增辉伙同他人持砍刀、军刺、木棒等,以向该公司索要施工墙体工程款为名,将该厂副总经理江某从厂区内拖至厂区外殴打,致其肋骨骨折。同时,将生产线强制关闭,给该公司间接造成了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2007年4月18日21时许,在南岗区红旗乡,关凤超带领团伙成员持砍刀、镐把将村民付某头部、臂部等多处砍伤,致其颅底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