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巧不成书。前有众筹买房的乱象,后有以房养老的骗局,今天又冒出了一个咔咔买房。乍看上去,这世道真是骗子太多,智商都不够用了。
倘若只是小打小闹的骗局,笔者对它自然不会上心,自有工商甚至公安处理。然而据公开信息报道,咔咔买房得到了有比特币首富之称的李笑来先生的种子轮投资,随后得到王啸先生领衔的九合创投的天使轮投资,最近好像正在进行Pre-A融资。众多知名PE参与,还和中国银行总行达成了区块链战略合作伙伴,这是怎么回事?
我隐约看见了泛亚和e租宝的转世。
所以,咔咔买房的业务逻辑到底是什么?
从它的微信服务号和官方网站看到,目前咔咔买房已经售罄了几十个标的。不过有心人细看就会发现,其实卖来卖去也就2套房,一套在北京市西城区双旗杆东里3号楼,另一套在北京市西城区文联宿舍2号楼。笔者不明白2套房为什么要拆成几十个标的卖,大概是一种营销方式?不过这不是我在意的,我尤其在意的是以下3点:
1,房子到底是不是咔咔买房的?
2,咔咔买房算不算非法集资,众筹买房?
3,咔咔买房是不是房抵贷的变种,进一步做了P2P债权转让?
首先, 我们看看咔咔买房自己的公开信息:
从手续和证明文件上看,逻辑倒还算清楚。有房本、有抵押公证、有一系列的确权手续。但是问题来了,如果这些房子是咔咔买房以公司名义购买,将面临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高企的问题。我粗略算了算,咔咔买房要是这么干,连自己的生存都成问题,更别提赚钱了。抱着这个疑问,笔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通咔咔买房的客服电话,试图解决这一疑惑:
“您好,我想投资你们咔咔买房。”
“好的先生,您可以在我们的公众号咔咔买房或者我们平台进行购买。但是我们网站现在在内测期,没有开放注册,我给您一个邀请码89o7wlqa,您记一下。”
“好,没有app吗?”
“不好意思啊先生,我们的app正在开发,预计10月份上线。”
“好,谢谢。还有我想问一下啊,你们这个房子都是你们自己买下来的嘛?”
“不是的先生,这都是个人房产委托我们平台进行买卖的。”
“啊?个人的?那你们怎么保证我的资产安全性啊?”
“先生您放心,我们有全套抵押公证的手续,我们咔咔拥有这套房产完全的处置权。您登陆网站之后,也可以在我们的产品详情页看到所有的材料。”
原来如此。好比链家只是一个信息中介,它并不会把房子先买下来再卖给别人。咔咔买房也是一个信息平台,平台上的房子并不是由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咔咔只是取得了房屋的所有处置权。
有鉴于此,笔者的第二个疑问也得到了解决:既然咔咔买房没有行买房之实,自然也不会有众筹买房和非法集资的行为。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它们完全不需要也没必要这么做。
笔者第三个问题是:假设我购买了咔咔买房的产品,我买的到底是什么?前文说到,个人将房屋抵押给咔咔买房,这不就是房抵贷吗?然后咔咔买房将债权拆分,我其实购买的是债权?倘若当真如此,恐怕李笑来和王啸先生的投资铁定要打了水漂,咔咔买房的董高监们怕是也要面临牢狱之灾。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八款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咔咔买房非得顶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往前冲?直接告诉我这不是正常的生意逻辑。哪怕是骗子,也犯不着这样明目张胆的傻骗。那么我购买咔咔买房到底赚的是什么钱?继续之前我和客服的对话:
(续)
“哦,这样啊,那我就等于是拿了这个房子的债权是吧?”
“不是的先生,我们咔咔买房做的是收益权转让。也就是说,你买了份额之后,就能享受到这个房产未来的上涨红利。还有每个季度的房租分红。”
原来咔咔买房做的不是债权转让而是收益权转让,有意思。这个逻辑和北京市政府刚刚开始推行的共有产权房屋政策倒还真是不谋而合。从这个角度上讲,尽管咔咔买房做的确实是Peer To Peer的生意,但完全不是传统概念里的互联网P2P网贷。
至于咔咔买房的标的以后是涨是跌,这就是个人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的问题了。笔者不好多言,以免有广告之嫌。
总而言之,通过和客服的沟通以及对公开资料的审阅,笔者要收回对咔咔买房之前的成见。这个项目每个流程做的很规范,确实找不到槽点;共享收益权转让的想法也很超前,大概也是因为太过超前的缘故,最近没少受到某些媒体的嘲讽和诋毁。
最后笔者还有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在8月14日刚刚下发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第三条中提到:“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以后咔咔买房的处置权手续该怎么做呢?
全文完,希望咔咔买房的公关负责人看到此文后主动给我打点稿费,本来想着扒皮,结果给你们写了篇软文。
P.S.咔咔买房说自己是区块链房产投资平台,对于区块链笔者确实不太懂,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一定要用区块链这个技术。安全性高?不可篡改?还请懂行的老师留言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