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越级上访,带来“双赢”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4-02-27 09: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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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2月26日新华网)
“要完善顶层,完善相关政策,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这无疑又是一个重磅炸弹,激起人们开始讨论。有人说:“有的上访我们又解决不了,不让上访怎么办”?还有人说:“这是在增加我们的工作难度啊”。但是笔者认为,不受理越级上访既是压力更是动力,是鞭策政府、维护老百姓的创新好点子。
不受理越级上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