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执行干部选用新条例,“裸官”不得再提拔
发布时间:2014-01-20 1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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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该通知指出,2002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较之12年前的版本,修订后的条例加入了“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等与实际联系紧密的内容。(网易新闻1月17日)
在今年来,“裸官”现象一直为社会公众所诟病,对干部而言,这是信念出了问题。这代表着干部对这个国家都不信,都不愿与祖国荣辱与共,随时准备开溜那干部还拿什么让群众跟你走?
在刚刚制定的干部选拔条例中,明确要求“裸官不得提拔”着这一条例。新条例对此类干部作出极为严格的规约,以前是规定不得担任正职,现在则是不得列入考察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