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原标题:实丰文化:关于超隆光电相关人员的业绩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的公告
期数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最晚还款时限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12月30日还款金额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1,036.78万元(二)保证人承诺,将连带地严格按照以上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否则应按照《超隆光电投资协议》第11.3条的约定连带地向投资人承担违约金,并赔偿投资人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三)投资人有权在主张上述违约金的同时要求保证人连带地回购投资人持有的超隆光电股权。投资人要求回购的,超隆光电或超隆光电其他股东及其提名的董事应当在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程序中对投资人根据本回购约定提出的议案投同意票,并配合履行投资人要求回购的其它相关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保证人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284.60万元,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依约履行完毕。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已向保证人多次发出《催收函》,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沟通方式,要求保证人及时履行本期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