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子跳河自杀 郧县民警刺骨河水中将其救起
发布时间:2014-02-12 12: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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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罗君临 通讯员 段吉雄
2月5日中午,湖北郧县26岁女子赵某因琐事与丈夫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竟跳河自杀,幸被邻居及时发现,警民联手从刺骨的河水中将其救起。
当日11时57分,郧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女子跳入该县谭家湾卫生院后面的河中,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郧县公安局立即指令消防大队和城东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民警到达现场后,与附近居民一起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将赵某拉到岸上。由于小河河沿地势较低,距公路较远,消防官兵尽力用担架将女子抬往公路上的救护车。
当日下雪,路面湿滑,每前进一步都很艰难,民警和救援群众齐心协力最终将轻生女子抬上救护车。据悉,轻生女子姓赵,今年26岁,当天因拜年的事与丈夫张某发生口角,一时想不开跳进家附近的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