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学习效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精神力量。(四川日报网8月21日讯)
作风是党的生命,关乎党的形象,转变作风是我们党工作的核心任务,要把转变作风当作是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来常抓不懈。转变作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好务,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将身心沉下去,“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干实事、得实效”,当好群众的创业干事领路人,从而赢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监督者,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在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工作落实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更要强、律己更要严、心胸更要宽、作风更要硬,必须先行一步,勤学、实干、严纪,当好作风转变的排头兵,以优良的作风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为反腐倡廉工作、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构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决定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决定了正风肃纪工作需要持续深化,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下去。因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实用和长效,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做好长远打算,要把正风肃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一方面,要把反“四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具备条件整改的问题立说立改,做到条条有回应、有措施,切实见到成效。另一方面,要通过夯实“制度堤坝”,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持续深化正风肃纪,把正风肃纪的一次性的变成经常性的,把经常性的变成规定性的,再把规定性的规范起来。这有做到这两点,让正风肃纪形成为可操作、能执行、真管用、有效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才能让纪检监察机干部以过硬作风树起标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以“三严三实”为导向,护航纪检监察干部好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精辟论述,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政之要、为人准则等等方面,直指为人为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是干事创业的行动准则。实践证明,党员干部惟有“三实”的觉悟,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惟有“三严”的警醒,才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者、执纪者,更是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他律”变为“自律”,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带头贯彻、走在前面,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形象。(文/顾一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