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委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开拟提职考察人选的收入、住房、汽车和子女配偶等个人有关事项,并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笔者认为从拟提职考察人选抓起的确是明智之举。
为干部选拔设置门槛是有效避免“带病提拔”的有效途径。设置门槛可以让“不干净”的人望而却步或者根本就无法迈过,有利于选拔出思想作风好、政治素养强的好干部。把收入住房等事宜公开,为干部选拔任用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好环境,有利于清清白白的干部在关键之时脱颖而出,有利于促进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让有志者、清廉者真正得到回馈,在更高的平台上为民谋利。
为干部选拔建立常态化机制,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力的保障。在执行《条例》的过程中不能完全寄希望于道德的约束,道德是个人内在的约束,其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尤其在近年市民道德表现出整体滑坡的趋势下,唯有《条例》有效实施不走样的坚强保障。因此,哈尔滨市委出台《意见》,是用立法来保证财产公开,其方法符合时代的要求,也是国情的要求。
从拟提职考察人选抓抓牢公开,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方法。《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让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具体。俗话说“官在做,民在看”,政府要树立良好形象,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就应该让人民有“看得见”的《意见》,让群众“擦亮眼睛”对官员的财产进行监督和举报,防止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
姓名:慕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