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公共责任意识
发布时间:2014-12-04 21:42:00
文章来源:
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发生饮用水水源被污染事件,引发公众的极大恐慌。看来“喝水难”“水难喝”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控制。因此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12月4日新京报)
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好饮用水源地。由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某些部门及部分公民对于污染水源的危害程度还认识不够,导致水污染事情频发。因此国家必须要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有关法规、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体污染的具体条例,增加人们的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可依确保水源不被污染。环境执法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开展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提前介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坚决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及时公布督查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掌握饮用水水源监测相关日常数据,给公众合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处理权。
针对当前一些地区存在的饮用水源被污染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紧急而切实的行动,对饮用水源进行水污染综合防治,要紧紧围绕农村群众关心的水污染这个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把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做实做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于水污染带来后果的认识。在饮用水水源污染的治理上,必须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热情,通过加大教育及舆论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公共责任意识,提高全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更加积极参与到饮用水水源污染治理的全过程,形成自觉保护水源地的良好氛围。(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