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111个中央企业、15个中央金融企业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人民网》,7月22日)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来,各地纷纷出台领导干部带头一系列针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相关举措。“严禁在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以及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一系列“禁令”的出台,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了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和决心。然而,从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具体的操作上,仍还是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要刹住这股歪风邪气,纠正这不良之风,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此类案件发生我们必须多管齐下,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持而不息纠“四风”。纪检监察部门要紧抓每一个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常抓不懈,形成制度,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彻底的姿态惩处部分干部存在的吃拿卡要、慵懒散、为官不为行为。
只有将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做为最基本的第一要务,才能做到老老实实地花明白钱、做明白人、办明白事,做到心中有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