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就是无数笃信“只有大项目才能带来大发展”的官员之一,还曾以“揭阳赶超进位的首席执行官”自诩。城市面貌快速改观,GDP增速排名和财政收入迅速上蹿,陈弘平的“政绩”曾经一度被称颂。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首席执行官”,却因为在大项目引进和实施过程中种种“暗度陈仓”的不法行径而落马。(7月20日新华网)
由于牵涉不少知名企业和大型项目,陈弘平案核查资金流动量超过300亿元,涉案者多达70余人,是国内影响最大地市“一把手”贪腐案之一,是不得不打的“大老虎”。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对腐败零容忍,在经济增长的“烟雾弹”下,必须警惕“大项目后的大腐败”。
作为揭阳市“一把手”努力搞经济,搞建设,提高财政收入,为人民谋福利,理应是本职工作。但在陈弘平的手中 “小打小闹”实现不了跨越发展,实质上却是“小打小闹”满足不了自己的贪念,陈弘平的“下狠心,用狠人,上狠措施”表面上是对经济建设的决心,实质上却让人民怨声载道,最后“富了老板苦了老百姓”。
通过经济、建设、农业等大项目,提高经济发展,带动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理应支持,但 “不择手段上大项目搞大发展”敛财是坚决不能容忍的。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不能作为评判领导干部的政绩的绝对性指标。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归根到底还是要造福老百姓,切实的为老百姓谋利益。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要预防“大项目后的大腐败”首先要建立健全“一把手”的岗位职权制度,杜绝以权谋私,借加快经济建设为由,填自己腰包;其次,加强党对领导干部和“大项目”的监督管理,让政务公开化、透明化。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完善群众的监督举报制度,让群众来制约权利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