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势面前要清醒,识时务者为俊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对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和目标一定要明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做到“九真”——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人民网》,7月27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各级地方党员干部应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反腐败斗争落到实处。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日前在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上提到,湖北省一名优秀的县委书记,因为抓反腐倡廉,查办案件力度比较大,有人扬言要整死他,但他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反腐路上没有退路。党员干部反腐,就是要敢于得罪人。
反腐敢于得罪人,彰显干部干净本色。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开展反腐败斗争,自身“干净”是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党员干部只有自身“干净”,一身正气,树立榜样,才更有底气,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力,也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反腐敢于得罪人,彰显干部忠诚本色。刘云山指出,党教育培养起来的干部,对党忠诚是基本的政治要求,要忠诚党的信仰、忠诚党的宗旨、忠诚党的组织。党员干部以“敢于得罪人”的态势开展反腐败斗争,既维护党清正、廉洁的光辉形象,又与背叛党性的腐败分子划清界限,彰显了其忠诚的干部本色。
反腐敢于得罪人,彰显干部担当本色。腐败问题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又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面对腐败对党和国家、社会和人民构成的潜在威胁,党员干部坚持责任上肩,敢于得罪人,正是担当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