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青神县22日举行党员领导干部不“打干亲”公开承诺活动,标志该县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打干亲”活动进入实施阶段,青神县还专门出台“六不准”禁止党员领导干部“打干亲”。目前,除了已有4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不“打干亲”承诺书外,还有5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解除了“干亲”关系。(7月22日新华网)
“打干亲”由四川“袍哥”文化衍生,对于“袍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说取自《诗经·无衣》:“与子同袍”之义,表示是同一袍色之哥弟;另一种是说“袍”与“胞”谐音,表示有如同胞之哥弟。在四川“打干亲”已经成为民间的一种习俗,小孩出生认“干爹干妈”,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结拜为“干兄弟”、“干姐妹”,增近彼此间的关系,亲上加亲,在普通人看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打干亲”放到党员干部头上,好像就多了些不单纯的利益关系。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要求党员干部签订协议严明禁止“打干亲”没有法律依据,于情于理不合。
“干爹”是干亲中最常见的一种,但是现在这二字说出来让人想到的更多的是“干爹”与“女儿”或“儿子”背后的利益关系。在党员干部间,以“打干亲”为由“搞依附”“拉关系”的不在少数,青神县出台“六不准”禁止党员领导干部“打干亲”的举动的确值得赞赏。但是领导干部签订了不“打干亲”承诺书,主动解除干亲关系就能真解除群带依附关系吗?
笔者不得不质疑签订承诺书、主动解除关系是否是真的一刀两断,还是明里解除,背地藕断丝连。真正深明大义、以身作则的官员,就算不签订协议也会秉公办事,而想借“干亲”名义“搞依附”“拉关系”就算签订了协议,表面上解除“干亲关系”,背地里也会通过其他手段为“非干亲”谋取不当利益。
青神县“打干亲”专项整治活动只制定规定、签协议是远远不够的,老百姓更希望看到的是通过“打干亲”整治利用职权合伙经商办企业、搞买官卖官、安排人事任用、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不正当行为。青神县也应认真考虑如何将整治工作真正落实,解百姓之忧,真正解决“搞依附”“拉关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