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苍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苍蝇虽小,胃口却很大。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这样一个很不起眼的小“村官”,却被中央纪委网站通报,挪用8.21亿元公款用于投资理财。(2015年8月11日 新华网)
随着“2020年全面迈入小康社会”这一时间节点的临近,国家加大了涉农扶贫资金的投入,基层“硕鼠”的胃口与胆子也越来越大。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其中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对此情况,不止中央纪委举起了“苍蝇拍”,最高检也亮出了重拳。从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将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纪委和检察机关发挥着“事前监督”和“事后惩处”的作用,然而落实“事中监管”,还需借助审计部门的力量。
除了对于扶贫专项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速公路征迁补偿、农村养老保险等涉农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外,审计部门还应将涉农资金审计关口前移,变事后审计为跟踪审计,对救灾资金、扶贫资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等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资金拨付、发放的全过程进行实时跟踪,严查经费拨付“一言堂”、签字“一支笔”等程序不合规,把牢资金发放“最后一公里”,确保涉农资金真正发到农民手中,用在农民身上。让涉农“硕鼠”无处下口,把权力扎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