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成为热点人物。但不是因为啥好事,而是因为其落实廉政主体责任缺位被问责了。一个地级市的原市委书记问责被通报,为啥会惊动中央纪委转发?(人民网 9月7日)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是党员干部的标杆。尤其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把手更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和深入的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一把手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质性开展。如果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旦走了过场,一把手是逃脱不了责任的。权力与责任应当是对等的。李庆贵被免职是基于如下事实——多名副手严重违纪违法,身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李庆贵即便没有卷入违纪违法,也绝对属于“治下无方”。地方“一号领导”连身边的副手都管不好,其无法印证自身是“称职”的,而是存在严重失察乃至渎职之嫌。所以,有关问责势在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中纪委发文指出,这次查处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李庆贵,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被点名批评的,还有新乡市纪委。
“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严重失责失职”。中央纪委对此的关注,事实上也是释放信号给他的同僚们看。对于那些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一把手,要小心了,中央将严惩反腐不力的主政者。班子出了事,“班长”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