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前不久,中央纪委信访室接到实名举报,反映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党支部书记唐继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村干部去重庆等地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和孙女满月礼。经查属实。目前,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唐继和大操大办等问题立案调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查处一起,警醒一片。”(《人民网》,9月8日)
私欲,人皆有之,合理的、正当的私欲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但私欲过度就是贪欲甚至是贪婪。为官者一旦私欲膨胀,就会陷入追逐金钱、权力、美色的旋涡,贪心越大对社会的危害就越大,最终官德尽丧,遭人唾弃。一切贪欲皆由心生,克制私欲,关键在修心,修律己之心、宁静之心。为官者若能以清明心态对待得失,就能自觉抵制私欲骚扰,在人生征途上走得坦坦荡荡、潇潇洒洒。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法律的权威一旦树立起来,社会就会走向善治。对法律敬畏,是为政者依法办事的前提。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没有敬畏,就会肆意妄为。眼下社会大量存在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大多与执法者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有直接关系。中国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的强制作用不仅在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在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山东泰安党支部书记唐继和的种种违纪行为,表露出的是自身思想自觉性的松散,加之对党纪国法的视而不见,同时,除了其本人的自身个体因素以外,肩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当地领导干部事先应该对其进行劝勉谈话,教育他要有底线意识;事中应该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发现实际出现的问题与报备的有差距,应及时与之沟通;事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做相关处理,主动落实好“两个责任”。
“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为官者必须常除非分之想,坚持公正用权,在权钱利益上要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要时刻做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