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人升职,在2010年至2012年两年内,先后3次向时任洛南县县长、县委书记雷二虎行贿人民币10万元。”商洛市纪委有关文件对商州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学让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日前,李学让因跑官买官行贿,被开除党籍、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人民网9月11日)
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做充分行使国家治理职能,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整治腐败和“四风”问题的力度不断加强,对逾越“红线”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从严查处,报道中的副区长妄图通过行贿换来仕途的平步青云,到最后却落得撤职和降级处分,这生动的案例又一次如晨钟暮鼓般告诉我们:党纪国法不容违逆!
对于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来说,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想要升迁,就要脚踏实地得干出实事,就要兢兢业业工作、清清白白做人,就要心怀群众、胸怀大局,而不是通过非法渠道投机取巧换来的。我们党是人民的政党,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任何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是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人都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党员干部更是要带头做法律的捍卫者,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严格约身边人,切实做到有纪必执、有法必依、有违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