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纪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级单位在中秋国庆期间坚持“十个严禁”,包括严禁滥发奖金和实物,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等。(《人民网》9月8日)
又到一年佳节之际,“清廉过节行动”又被重视起来。节前的反腐行动是纪委的重点工作,因为有节日就会存在送礼收礼的现象,而这些送礼收礼的现象中往往包含了贿赂和受贿的行为。有些官员以送节礼为借口而向上级送红包,以便谋取私利,这是极其腐败的行为,是无视党风党纪的行为,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恶劣行为,必须得以严厉的打击和充分的治理。
党员干部要养成拒节礼,廉过节的素质,要有清廉过节的思想,要抵制得住“厚礼”的诱惑,加强自身的建设,不管是思想上的建设还是作风上的建设,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为民务实勤廉的工作作风,用党员的基本素质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把群众路线时刻放在心上,提醒自己是人民群众的人,是为群众服务的人,把党风党纪记在脑子里,提醒自己是党的人,是党的形象代言人。群众的服务人,党的代言人这两个定位就决定了我们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事和不该做什么事。有益于人民的事该做而且必须做,有益于党的事该做而且果断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不能做而且坚决不准做,损害党的形象的事不能做而且绝对不能做。党员干部要时刻找准自己的定位,清楚自己工作性质,要把群众放在心头上,要把廉政二字刻在脑门上。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发挥表率作用,引导社会群众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的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在过节这样的重要时段,许多党员干部在节日来临之前不能抵制诱惑,很容易走偏走歪,这需要我们的监察机关要时刻给他们敲响警钟,在节日之前加强监督,让各种“诱惑”没有侵蚀的机会,保持我党廉政过节的作风,在全党形成“拒节礼,廉过节”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