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1年,中国土地市场价格不断走高。然而就在2011年,一家国有企业开发的楼盘中,居然有一块区域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以几年前的买价转让给3家民营企业,使这3家民营企业获利上亿元。最终,该国企相关责任人因出卖国家利益、非法获利数百万元换来了7年的有期徒刑。(摘自人民网)
近年来对央企的审计中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如一些央企旗下的二级、三级企业,其业务并不是母公司的主营业务,公章私用。并且,上述国有企业的土地未经任何法律手续就以原购买价格转让给了民营企业,收益是民企的,风险是央企的。其私章公章背后又存在哪些制度问题。
加大“企业反腐”力度,集中查处企业间的腐败问题。“企业反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把‘利剑’,是反腐倡廉阵营的‘排头兵’。针对央企、民企之间的腐败问题,应开展专项“巡视反腐”活动,加大“巡视反腐”的力度,集中查处、整治企业之间的“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让企业领域成为腐败的‘真空区’。在专项巡视过程中,应注重线索的收集与整理,对隐藏较深的突出问题再次深入巡查,“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挖深吃透”;其次,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监督各部门全方位的落实整改。各地纪律检查部门应配合专项巡查小组工作,结合巡查情况,督促各部门开展整改工作。
加大国有企业政务、事务公开力度,构建监督制约机制。阳光是腐败的消毒剂,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国有企业领域涉及政府部门土地出让、工程招标等众多环节,为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应加大国有企业政务、事务的公开力度,通过政务、事务公开、官方微博、微信等方法加大各个环节的动态信息公开力度。在此基础上,应强化国有企业董事长等具有“一把手”权力性质的监督,构建监督制约机制。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在国有企业领域,土地出让、工程招标等各个环节都是权力的运行过程,制定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监督制度的约束下运行。
加大国企“一把手”问责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面对国企领域的“行业性腐败”问题,问责与立法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是查处国企领域的腐败问题的长效之举,是杜绝“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本”治。加大“一把手”问责力度,强化与落实权力负责人的责任,让其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化。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法律的角度去构建房地产领域反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法律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