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9月23日,王岐山公布了打自家虎的数据。这一方面显示了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另一方面也说明纪检监察系统确如王岐山所说“也不是净土”,有的纪检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人民网 2015年10月13日登载《中央纪委出大招:严查“自己人”的腐败》)
根据中纪委通报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惊人的数据让我们看到纪检监察系统确如王岐山所说“也不是净土”。如此,对纪委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那么作为纪检干部要怎么做才能成为群众信赖的有担当的纪检干部,才能还原纪检监察系统原有的群众地位呢?
一要坚守政治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是反腐败斗争最前沿的排头兵,是执纪监督的一把利剑,规矩守的严不严,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至关重要的示范作用,最为执纪者,更应该在政治规矩上做表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
二要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规定的纪委职责。纪检干部是执行者、捍卫者,要有责任担当。在执行纪律时要不讲条件,遵守规矩时要不打折扣,必须维护党的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三要坚守使命担当。监督责任是纪检干部的使命,对那些政治立场不坚定、重大决策不执行、组织原则不遵循、面对错误言行不抵制等不遵守政治规矩的现象和问题,纪检干部要负起监督主体责任,要敢于纠正不守纪律、规矩的问题; 对一切腐败行为“零容忍”,要不怕得罪人,要敢于从严监管和惩处。
(文/ 孙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