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9月23日,王岐山公布了打自家虎的数据。这一方面显示了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另一方面也说明纪检监察系统确如王岐山所说“也不是净土”,有的纪检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人民网 2015年10月13日登载《中央纪委出大招:严查“自己人”的腐败》)
根据中纪委通报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惊人的数据让我们看到纪检监察系统确如王岐山所说“也不是净土”。
党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扎实与否关系重大,这也就要求我们纪检干部要扎实地从自身做好,从自身素质修养做起。那么作为纪检干部又应该如何做才能称得上合格呢?
首先纪律要严明。纪律严明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条件。如果做不到清正廉洁就丧失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资格。纪检干部要树立“正人先正己、做人先做人”的思想,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不存非份之想,不拿不义之财,不去是非之地,讲操守,重品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再之作风要朴实。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夯实我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纪检干部要从思想上警醒起来,牢记“两个务必”,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要树立群众无小事的原则,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坚决纠正那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文/ 孙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