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27岁的张亮在近百名亲友团的见证下向刘燕成功求婚后,因之前活动没有经过备案审批被执勤民警带往派出所。图为27岁的张亮在近百名亲友团的见证下向女友刘燕求婚。”(凤凰网 6月29日)
自从新中国建立,我们国家的宪法就规定了人民有各种各样的自由和权利。作为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人民政府,仅仅是因为以为公民没有备案而在公众场合想女友表白,就被带往派出所,理由是影响了公共安全。如果说该男子是在天安门、中南海这样的重地进行求婚,民警及时采取行动,那么我们可以理解;如果该男子是在学校、小区等相对社会比较封闭的空间进行求婚,被有关人员带离,我们也可以理解;如果该男子是强行表白,已经骚扰到别人,他被警察带走,那我们也可以理解。但是在春熙路这样的商业步行街,只是进行一个不干扰他人,也没有危险举动的行为,却以这样一个无厘头的理由被带走,我实在是没办法理解。
归根到底,这还是因为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图省事,搞“一刀切”,方便了自己而麻烦了人民。明显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维护好一个城市的治安固然重要,且无可指责,但并不意味着,有关部门可以以这个为借口,限制民众的某些行为,这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更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应该多从人民的角度出发考量自己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人性化的调整,让老百姓过的更舒心,而不是更闹心。(文/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