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还要求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10月22日,人民网)
过去,教育培训的形式主义让该项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失去力量,形式主义之下,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都将失去示范性、约束性,导致某些领导干部将教育培训当成度假,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等现象屡见不鲜,新知识新思想没有学到,而是将时间精力花费在请客吃饭、休闲娱乐之上。长此以往,不少干部非但不能成为社会进步的引领者、服务者,甚至可能沦为社会进步发展的绊脚石;很难想象思想理念僵化固化、认识浅显滞后的干部能够干好本职工作。
有的甚至微不足道,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人格、有形象,但只要做这些工作的人是杰出的、不同凡响的,依然可以精彩无比。针对最为典型突出的就是以教育培训为借口进行公款旅游,还有就是某些领导干部以接受社会化培训为幌子贪污受贿,新出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就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严禁借干部教育培训之名谋取不当利益,可以说这些新的内容切实做到了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党员干部要尊严地工作,需学会认真去领悟“职位、地位与作为”,去领会“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去感悟“激情如何成就卓越”。追求什么,靠什么追求,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认真思考和解答的人生课题。
新出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培训时间的长短、强度的大小、内容的选定、考核的方式都与时俱进地重新作出规定,可见遏制教育培训的形式主义风气依然是重要课题之一。各级党组织要防止教育培训工作沦为形式主义、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的遮羞布,积极填补上教育培训可能引发违法违纪现象的漏洞,通过财政审计、纪检督查、能力考核等监督方式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范,让教育培训工作真正成为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的“加油站”。(文/宁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