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20急救车将装“天眼”,社会车辆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的将被拍照罚款。当地警方表示,为急救车护航的具体处罚细则还在制定之中,不日将会公布。相关人士表示,这种措施正式实施后,有望在城市交通日益拥堵的背景下,可使120急救车行驶的“生命通道”更加通畅。(10月24日,人民网)
网上检索可知,德国1982年即已颁布法律强制要求所有车辆为救护车让道,否则或将追究刑事责任;美国规定,急救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此时必须立即停车避让;韩国、新加坡等国的法律,也对不作避让的车辆制定了重罚规矩。尊严是一个人做人的支撑点,党员干部带头把握好个人习惯的“方向盘”,宣传好人好事,倡导社会公德,留住好名声,守住自己的尊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与进步。
在此境况下,再加上社会对执行任务急救车的迅速避让,还不十分主动和自觉,所以像厦门那样,通过安装急救车“天眼”,来促使行驶车辆牢记法规、闻风而“避”,就显得颇为迫切和必要了。而且,“天眼”上岗执勤,还能确保因避让而违章的车辆在事后免于处罚,这就更能起到“为生命让道”的催化激励作用了。党员干部要带头提高素质与涵养,不断借助文化的力量,促进事物的发展和新事物的产生,推动事情的柔性解决,大力提升民众的公德心、公益心。
所以,由今而论,肯定不是急救车“天眼”要不要装的问题,而是如何想方设法、推而广之的期待;同样,“天眼”的技术覆盖只是一方面,还应不断升级和强化市民的行为规范,从严立法、从重惩戒,乃至用“任性”的管理与约束,确保“为生命让道”不被疏忽或漠视。党员干部要带头提高文化修养,使自己的行为与社会的环境和氛围相一致,使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从而明是非、分善恶、辨美丑,树立起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文/宁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