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质监局发布了“扬州炒饭”的最新官方标准:形态上,要求米饭颗粒分明,晶莹透亮;食材上,3~4个鸡蛋,海参、鸡腿肉、火腿肉、干贝、虾仁等8种配料,一个不能少,气味上要有炒饭特有的香味。(10月25日,人民网)
强制实行制作标准,规定扬州炒饭要以特等籼米饭、鲜鸡蛋为主料,以水发海参、熟地方鸡腿肉等8种材质为配料等,看似在规范行业行为,实则是用政府的手代替了市场的手,长此以往,对扬州炒饭行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个别公共事务管理部门要意识到,改善制作工艺、提升口感、增加营养,对于扬州炒饭来说都无可非议,但是,靠质监局的行政规定来强制实行炒饭标准,难免有不妥之处。
质监局当然也有权力规定标准,但那只能限于食品安全、食品质量方面的标准,而不是帮食店制定“菜谱”。各级党组织在规范管理的时候要少点“管理”的思想,多点“服务”的理念;少点“强制”的规定,多点“创新”的鼓励;少点“过当”的干预,多点“安全”的监督,才会营造出公平、自由、竞争的良性市场环境,才能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餐饮业也是需要创新的行业,如果饭店做出某种美食和初创时的味道不一样,也属正常,因为美食是有区域性、社会性的,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美食家。只要消费者觉得这个味道好,加不加海参,加不加虾仁又有什么关系。况且,如果内地地区没有海鲜,是不是就不能卖扬州炒饭了,有的消费者对海鲜过敏,是不是也必须冒着生命危险去吃加海参的炒饭。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不让决策偏离科学轨道,敬畏权力、用好权力,让权力为民造福,方为正途。(文/宁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