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居民郭飞虎的老父亲5个月前走失,近日他从媒体刊登的认尸启事中获悉,父亲已于10月17日病亡。这个结果让郭飞虎想不通:明明老人被警方发现后送到了救助管理站,又被转至福利院,可他多次到派出所、救助管理站寻找都得不到任何消息。(10月23日,人民网)
遗憾的是,类似郭先生父亲的遭遇近年来并不鲜见,而回顾每一次类似事件的过程,总是充满了匪夷所思的蹊跷和难以名状的苦楚,折射出社会救助过程中的制度和人性之失。作为新时期党员干部,要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帮,做弘扬“担当精神”的模范,多干让群众满意的好事。
基于人性的救助责任,能够弥补制度的不足,只要老人在走失的每一个环节,能够遇到足够有责任心的管理人员,其结果或许就不是这样。党员干部要看清自己面对的时空与环境,牢记自己的重任与使命,保持旺盛的斗志与激情,在挑战面前,敢于把麻烦的事情办妥,把复杂的事情办好,把困难的事情办成,凡群众赞成而盼望的工作,必须以百折不挠的毅力和排除万难的勇气,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雷历风行的作风毫不动摇地向前推进。
在“失踪”的这些天里,老人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老人当天吃饭时“情绪激动”?福利院为何要“让老人在观察室内吃饭”?这是不是一种习惯性的“处罚”?所谓的“观察室”为何没有监控?这一系列疑问,需要进一步地调查并给出一个客观公论。党员干部要具有理清思想、创新思路的认识能力,看准问题、找准对策的判断能力,科学运作、提高效率的运作能力,上策下行、确保效果的执行能力,把握形势、驾驭矛盾的应变能力,借助外力、左右逢源的灵活能力,成为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的“行家里手”。(文/宁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