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扶贫款从市到县被侵吞40%,从县到乡又被克扣40%;一张小农机具秧盘的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一个售价数百元的骨灰盒,民政干部也要拿15元回扣。(新华网)
腐败在金融、建筑、人事这样一些管钱、管物、管人的资金密集型或者权力密集型的部门集中出现,其原因大家不说自明,而被人们称为“清水衙门”的部门目前也频发腐败现象,却令人震惊和不解。
其实,“清水衙门”也有腐败的空间,衙门再小也有肥缺,同样有腐败的空间和可能。腐败为什么会在“清水衙门”中发生?除了社会背景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权力失控。说到底,权力的大小是相对的,监督制约度越大,权力越小;监督制约度越小,权力越大。
任何形式针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松懈与漠视,都会换来出乎预料的报复性贪腐反弹。包括村官在内,动辄涉案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小官大贪”,我们见到过很多次。而简单分析这些案件便能发现,正是因为监管的惯性缺失,正是因为监督的常态缺位,才导致这些“芝麻大”的小官,不断膨胀为“硕大无朋”的巨贪。
整风不嫌事小,治乱不计钱少,惩贪不怕官小。清和肥,只是相对的。一些所谓“清水衙门”,却被我们忽视了,没有把他们作为重点来监督,忽视的结果反而造成了他们的权力更大。因此,对任何权利,监督不能留死角,必须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审批、验收、审计等监管制度,着眼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文/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