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为反腐败工作定下了总基调。一年多的反腐败实践证明,“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必然战略抉择,是走出腐败高发期的最佳路径选择,有着深刻内涵和战略意义。“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打”字,表层含义是对各层面的腐败重拳打击,严厉惩治大大小小的贪腐分子;深层含义则是在打的过程中驱动各项制度全面运转,确保制度充分贯彻落实。首先,制度的实质和精髓在于管用和有效。再完备的制度,如果发挥不出惩治和威慑作用,就只能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人民日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拉开的反腐行动中,我们知道了“老虎”和“苍蝇”两种词汇,在反复路上一直追随着反腐之战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的思想而作为,然而“老虎”身上并没有“老虎”的鲜明标签,“苍蝇”身上也没有明显的识别特征,在不少的情形下“老虎”也可以变为“苍蝇”,“苍蝇”也可能被误认为是“老虎”,部分地区、党员干部对待“老虎”和“苍蝇”没有清楚的定义,更没有主动的咨询了解,这就导致在反腐风暴中生出一些弊端,不能用理性地眼光看待“老虎”和“苍蝇”,从而在一些信息的获取认定上混淆模糊。
如果认识上一旦发生了偏离、误解,那么对待“老虎”“苍蝇”上的打击力度就会大打折扣。同理,无论是反腐深度还是反腐效果都会因发力不准而出现“疲软”状态,小小的偏失导致的结果错位就不得不让我们警惕党员干部对“老虎”“苍蝇”的认识问题。正所谓“上行下效”,如果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全面的认识,那么作为这场行动的受惠者——人民群众就会在一个不全面的认识下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影响的不只是群众社会心理,更是一种公信力的锐减,这样就会导致人心向背,举国不前。
因此,在反腐风暴不断加强的过程中,只有正确全面的理解“老虎”“苍蝇”,才能有的放矢地具体而为,在反腐工作的推进中,只有杜绝“老虎”“苍蝇”的略窥一斑现象,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当前全面改革的深化工作。 (文/寻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