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风纪网消息,长沙市纪委日前通报了6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件。(新浪网11月10日电)
为官不为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迸发,但是,仍有少数人抱怨“官不聊生”,没有了干劲;嘀咕“束手束脚”,丢了精气神;吐槽“多干多错”,当了甩手掌柜。不少官员以“为官不易”为托词“为官不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认为:“不做事就没事、做事会出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这种“为官不为”的现象直接影响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笔者以为,对待这类“次生灾害”要用亮剑精神予以回击。
“为官不为”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有些官员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些官员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有些官员怕工作失误、冒风险,也怕触及利益、得罪人,遇麻烦绕道走,明哲保身,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等等。“为官不为”表面上未触碰我党“红线”,但它就像绑在官员身上的定时炸弹,不仅威胁着官员的生命健康,还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党和国家的安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延误地区和单位的科学发展,以至于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因此,对待这种新型腐败,我们必须以亮剑决心予以还击。首先是亮思想教育之剑,要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坚持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作为自觉追求和价值取向。第二是亮制度之剑,要制定和落实目标清晰的责任制与赏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目标任务“谁来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不落实怎么办”的问题。第三是亮监督问责之剑,强化“治庸问责”。要强化追责问责约束机制,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追究“不作为”行为责任。(文/王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