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中上几个高档菜,认为是对上级的‘尊重’”。贵州省织金县水务局一名副局长因超标违规接待被免职,局长在电视上公开检讨。
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是典型的超标准接待。
副局长超标款待上级,作为局长,或许是明知而未约束,或者根本就是拍板同意。身为分管财务与接待的副局长因此而上演超标款待闹剧,也许就是当下一些官场上的真实再现。双方因此而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应该是加强党纪管理的必然结果,怨不得别人。
副局长作为分管财务及接待负责人,未按规定对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构成失职错误;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监督不严,负有领导责任。
有一句话叫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身为一局之长,对于单位内部的事务,应该负有“班长”责任,而不能做“甩手掌柜”。倘若放在之前,副局长超标接待,被处分的或许只有副局长一人,即便局长有错,或者是局长纵容、主使,也在“舍卒保车”中只处分一名副局长。这样的结果就是,“两个主体责任”被小而化之,当主要负责人缺少了责任约束,只会让其下属更多的成为“恶人”和“替罪羊”。
局长为副局长超标款待收拾“残局”,仅是众多“两个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一个例子,当以其为戒。有多少官员会汲取此等教训,只能在现实中来检验了。
纪律就是底线,违纪必纠。因超标公务接待被摘“官帽”。此事在当地党员干部中产生了不小震动:公务接待再也不能“任性”了。
(文/祥子)